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介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简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是中国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党和国家重要的法治智库。 其前身是根据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同志在中共八大上的提议、于1958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隶属于当时的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副主任、著名宪法学家张友渔任首任所长。1977年在学部基础上单独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后,随之转隶并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自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恢复学部委员制度以来,有王叔文、王家福、郑成思、梁慧星、李林等5位研究员荣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称号,刘海年、李步云、刘楠来、高恒、马骧聪、杨一凡等6位研究员荣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称号。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对策研究,设有法理学、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刑法、诉讼法、社会法、法治国情调查等11个研究室,10余个非实体研究中心,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共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研究智库法治战略研究部”。中国法律史学会也挂靠于此。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共同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设立了法学系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03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可招收全部法学二级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2004年起同时招收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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