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关于每年开展两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社科[2021]大学位字9号),从2021年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批次进行。现将
2021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1日至10日,学位申请人定稿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A4 纸正反面打印,不超过 2 页)至各院系,院系初审通过后,统一将该
表提交学位办公室复审并存档,同时向学位办公室提交“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初审)人员汇总表”。
二、9月10日前,各院系将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位论文(word版),提交学位办公室统一进行第一次学术规范检测。(文档名称须为“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如:20051122-张三-中国经济发展研究-国际政治-李默然。请注意:不要有空格,否则,知网识别不出作者姓名,无法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
三、9月24日前,各院系组织其学位论文已通过第一次学术规范检测的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将“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人员汇总表”提交至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9月30日前,各院系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材料按要求打包发送至学位办公室邮箱:xwb-yjsy@cass.org.cn,由学位办公室统一提交第三方送审平台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返回后方可进行正式
答辩。
五、11月19日前,各院系完成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六、11月19日前,学位申请人在一体化系统中填写并提交《授予学位登记表》,填表说明请查阅学校外网学位管理下的共用文档中“关于填报《授予学历博士(学历硕士、专业硕士)人员登记表》的
说明”,严格按照说明中的要求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学位申请人按要求向各院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社科大官网-学位管理-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答辩
人报送学位办的材料),其中,学位论文请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自行印制。11月30日前由各院系统一将以上纸质材料提交至学位办公室。
七、各院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前三天,将已通过正式答辩的word版学位论文提交学位办公室统一进行第二次学术规范检测(命名方式同上二)。此版学位论文为最终版,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交、再次申请检测,请务必确认无误后提交。
八、12月10日前,各院系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申请材料,表决学位授予名单,作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书和建议授予学位报告书。
九、12月10日前,各院系向学位办公室报送以下存档材料和上会材料。
(一)存档材料
每位学位申请人的存档材料请按以下顺序准备:(1)指导教师“评阅书”原件 1 份;(2)专家“评阅书”原件 1 份;(3)“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1 份;(4)“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原件 2 份;(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书”原件 2 份。
(二)上会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报告书”原件 1 份(后附“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依次为博士、硕士、同等学力博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士)。
2、“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原件 1 份(后附按名单排序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3、同时将以上 1、2 两项材料的内容,分别扫描成 PDF 文件,打包发送至学位办公室邮箱。
十、12月25日前,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决议。(附注: 所有表格和填报要求,请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官网“学位管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等窗口查阅和下载。)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学位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0 日